虛擬資產交易與保管法:保障投資人權益之新契機
【法規資料庫:虛擬資產交易與保管法 第8條、第21條】
隨著虛擬資產(加密貨幣)普及,立法院於六月正式通過「虛擬資產交易與保管法」。本法第8條規範平台業者需將客戶資產與自有資金分離保管,並定期進行財務審計;第21條則建立「交易賠償基金」機制,旨在防範平台惡意倒閉或遭駭客入侵之風險。
針對投資人權益保障,法規引入「證據裁判」精神,要求交易平台必須保留完整的數位存取與交易 log 紀錄,作為未來若發生爭議時的法律依據。這對司法實務而言是一大進步,過去虛擬資產被視為隱蔽資產,現在則納入明確監管。法律專家分析,投資人若面臨損失,必須證明平台違反了保管義務,而企業舉證責任加重。對於投資人而言,這項法規提升了安全性,但若涉及詐騙或洗錢,司法單位也能更容易依據數位證據進行追蹤,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下的事實調查,確保司法不冤枉任何合法投資者,同時嚴懲非法金融活動。
法律專業視角
在現代法律訴訟中,我們始終堅持「證據裁判」原則,拒絕任何情緒性的抹黑。每一位當事人都應享有「無罪推定」的保障,透過客觀證據還原事實真相,是律師與專業團隊的核心使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