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肇責與人身威脅
製造完美車禍的跟蹤狂
「有時候,最致命的威脅不是刀槍,而是披著『交通意外』外衣的恐怖跟蹤。」
委託人是一位單親媽媽,她在短短三個月內,連續發生了四起「輕微」的車禍追撞。詭異的是,每次撞她的都是同一名陌生男子。該男子藉由車禍理賠的理由,不斷要求加 LINE、頻繁打電話騷擾,甚至半夜出現在她家樓下。警方將這些事件視為獨立的「一般交通事故」,認為男子只是要求理賠,不構成跟騷法要件,委託人每天活在極度的恐懼中。
本案核心蒐證情報
- ◈ 拒絕將案件拆分處理,聯手調查員調閱案發前 5 公里沿途的所有民間與路口監視器
- ◈ 提取委託人車輛的 EDR(事件資料紀錄器)與行車紀錄器後視鏡頭
- ◈ 證明該男子在每次「車禍」前,都已經尾隨委託人超過 30 分鐘,並蓄意在煞車盲區加速衝撞
我把這四次車禍前 30 分鐘的尾隨畫面剪輯成時間軸影片,直接找上地檢署檢察官。我嚴肅地指出:「這不是交通事故,這是蓄意製造的重傷害未遂與嚴重的跟蹤騷擾。他在測試警方的底線,下一次,可能就是致命的衝撞。」
Attorney's Note | 律師策略筆記
主動防禦的法律保護傘
在強大的連續性證據前,檢察官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,立即將案件升級。法院火速核發了包含「遠離特定場所與通訊禁制」在內的最嚴格保護令,並由警方實施預防性羈押。我們用證據裁判的力量,為委託人擋下了潛在的致命危機。
Attorney's Insight
法律只是條文的框架,但證據才是天秤傾斜的籌碼。在訴訟裡,我們始終堅守證據裁判與無罪推定。我們的工作,就是在對手出招前,先以絕對的情報優勢封死對方的退路。
